今年「萬安46號演習」訂於7月24日至27日舉行,配合「漢光演習」實兵操演,依北部(7月24日)、南部(7月25日)、東部及外離島(7月26日)、中部(7月27日)順序實施,屆時除了會發送空中威脅告警系統手機告警訊息外,各地方政府各開設1處災民收容救濟站,首度演練災民收容救濟。此外,國防部提醒,防空演習期間,民眾均應配合管制與演練,民眾若違反演習規定,最重可能挨罰15萬元。
國防部規劃今(2023)年「漢光39號」演習,將於7月24至28日「實兵演練」,延續電腦輔助指揮所演習及平時作戰計畫演練,整合「萬安、同心、自強及民安」等全民防衛課目,於本、外離島作戰現地,由統裁部設計想定發布狀況,並設置假想敵,誘導三軍部隊實施5天4夜實兵、實裝、部分實彈對抗演練,主在找出缺點力求策進,以提升三軍各級部隊執行作戰計畫之能力。
針對今年度漢光演習與萬安演習的詳細規劃與舉行日程,國防部全動署人力動員處處長朱森村表示,今年「萬安46號演習」訂於7月24日至27日,配合「漢光演習」實兵操演,依北部、南部、東部及外(離)島、中部之順序實施;各地區於演習當日下午13時30分時至14時,實施警報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等實作演練;續於演習警報解除後,14時至14時30分實施「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及災害救援演練。
國防部公布「萬安46號」演習演練規劃表。(圖/國防部提供)
朱森村表示,將著重於防空疏散避難及災民收容救濟,其中防空疏散避難是由22個地方政府各擇1個鄉、鎮、市、區驗證「車停,人就近疏散」及「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使民眾養成聽聞警報立即避難觀念,建立全民防空意識,而各地方政府已擇定驗證的行政區。至於災民收容救濟,待演習警報解除後另增加30分鐘,由22個地方政府各開設1處災民收容救濟站,整合地方政府、慈善機構、團體及熱心志工,並盤點各項住宿、水電及物資等資源,以強化災民收容救濟量能。
國防部公布「萬安46號」演習演練規劃表。(圖/國防部提供)
朱森村指出,防空演習由各地方政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依防情狀況發放「防空警報」,輔以電視台、廣播電台及村里、學校、警察巡邏車廣播系統等多重預警手段;同時運用「空中威脅告警系統」發送手機告警訊息(含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位置的鏈結網址),提升警報涵蓋率,爭取早期預警時間。
朱森村表示,各地區行駛車輛聽聞防空演習警報時,請駕駛人保持鎮靜,切勿違反交通規則,並依警察及民防值勤人員指揮,配合實施人、車管制。此外,各驗證行政區的行駛車輛,聽聞防空演習警報時,請靠邊停於安全處下車,駕駛及乘員依警察及民防值勤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
國防部公布「萬安46號」演習各地區的操演期程。(圖/國防部提供)
另外,若聽見警報響起時人在戶外,建議民眾至附近地下室、防空設備內進行避難。若警報響起時在餐廳用餐,民眾可以繼續用餐,但店家需依規定關閉電燈,進行人員管制,小吃攤需關閉水、電、瓦斯,停止所有烹煮、加熱等,進行人員疏散。
至於在百貨公司或賣場內的民眾,可聽從商場廣播、指示,配合進行避難,地下街內的民眾則可繼續通行,不過,出入口會有指引人員引導到適當地點避難。若演習時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則可以繼續開,但要下交流道的話,需聽從警察指示,將車停靠路邊,至附近避難設施進行避難。
國防部提醒,防空演習期間,各級政府機關、部隊、學校、團體、公司、廠(場)站及民眾均應配合管制與演練,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演習命令管制及演練,各地方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