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消防署╱文
壹、前言
消防署為有效宣導防止小孩玩火,於101年起招商設計宣導海報,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結合志工團體及有關單位廣為宣達,並提醒大眾,在寒、暑假或連假期間,小孩在家裡的時間變長,要特別注意小孩有無玩火的情形,而最能防止小孩玩火的人,莫過於陪伴小孩子身旁時間最長的家長,家長除進行各項防止小孩玩火的預防方式外,更可陪著小孩以導讀火災案例的方式,讓小孩了解玩火的危險性,幫助小孩子度過一個平安快樂的童年。
貳、小孩玩火火災造成傷亡案例
案例分析
(一)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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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0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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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新北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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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亡情形:1死(男性,約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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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起火原因:疑似小孩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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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概況:現場為地上5層RC構造建築物,供住宅使用,外牆裝設鐵窗,發現死者位於2樓客廳旁臥室內床尾旁地面,據死者祖母表示返家時有發現死者在2樓陽台呼救,研判死者後續逃生至客廳旁臥室。
(二)案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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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0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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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高雄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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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亡情形:2死(1男性,5歲;1女性,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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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起火原因:疑似小孩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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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概況:現場為地上7層,地下1層之RC構造建築物,為集合住宅用途,並有裝設鐵窗,發現2名死者位於3樓臥室(起火處),研判因3樓臥室(起火處)有可燃溶劑,造成火勢成長迅速,2死者逃生不及。
(三)案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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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0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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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南投縣○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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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亡情形:1死 (女性,約6歲);1傷(男性,約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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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起火原因:疑似小孩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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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概況:現場為地上1層磚造牆烤漆板鐵皮加蓋、有閣樓之建築物,供住宅使用,有裝設鐵窗,發現死者位於1樓走廊、傷者位於1樓北側出口門旁。研判死者從臥室避難逃生至走廊。
(四)案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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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0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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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大陸廣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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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亡情形:17死;4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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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起火原因:疑似小孩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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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概況:現場地上4層RC構造建築物,1至3樓經營餐飲和日用百貨,起火層4樓為電影院和倉庫,火勢迅速蔓延,由於該樓層為牆無窗戶,現場濃煙密佈搶救困難,有17人葬身火窟。
參、防止小孩玩火安全常識
透過前項案例可發現死者多為10歲以下的小孩,其實由於小孩對大人的行為有好奇性,進而會加以模仿、學習,故小孩玩火與家長的行為有關,然而小孩不了解火的危險性,再加上對火存有強烈的好奇心,常因玩火發生火災。身為家長更應懂得保護自己的孩子,教導他們如何了解火的危險性,為防範小孩玩火,我們建議可從軟硬體兩方面進行:
軟體部分:家長應具備的下列基本觀念並教導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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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的重要性及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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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小孩為何會發生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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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留下小孩單獨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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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火機及點火槍等點火器具之放置場所,應予上鎖,並告誡小孩點火器具並非玩具,不可把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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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小孩家中避難逃生路線或讓小孩練習如何在火災發生後緊急避難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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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火災案例宣導,使小孩了解玩火恐引起火災及傷亡,若發現小孩玩火行為,應嚴加告誡不可再有類似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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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火災案例教導遇火災時切勿慌張,應大聲呼叫、通知周邊人員自身所在位置,並進行安全避難,切勿躲在衣櫥裡或床鋪底下等不易發現場所。
硬體的部分:家長可從建築物的防火避難設施與消防案全設備著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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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及早發現火災,俾利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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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於家中設置滅火器,且要了解放置位置及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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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各樓層應有二方向逃生路線,俾一個出入口無法逃生時,能經由其他出入口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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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內各窗戶、陽台盡量不要加裝鐵窗;如有加裝鐵窗,應留有逃生出口;如逃生出口有上鎖時,應讓家人都知道鑰匙放置處,平時應演練開啟方式及逃生路徑,以利發生火災時,能順利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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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隔間、地板、天花板等裝潢,應使用不燃性或耐燃材料,勿使用易燃之木質材質及易導熱鐵皮作為隔間之裝潢。
肆、結論
確保小孩免於火災的危害,是政府與家長須共同積極努力的目標,宣導防止小孩玩火安全是目前政府重要防火宣導項目之一,消防署及全國各消防機關,將持續以縝密的思考、健全的組織、完善的法制及團隊毅力,去面對環境,克服困難,以周全完善的作為,最好的整備與教育訓練去執行各項防災教育宣導。
最後附上「防止小孩玩火」宣導海報及「防止小孩玩火診斷表」各1份,讓家長直接擔當防止小孩玩火安全的守護者,請您直接利用海報中的檢核項目逐條向家中的小孩進行宣導,以確保小孩生命安全。